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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政策解读系列(八):高考投档、调档原则
2007-5-30 来源: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 【字体:小 大】
     省级招生部门将我省考生按批次、按志愿、按分数、按计划120%以内向招生院校投放电子档案即为投档;招生院校按我省考生所报志愿调取多于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考生电子档案审核录取即为调档。在对军队(国防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艺术院校、体育院校等投档时,还需同时限定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或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调档是高校招生录取中一个重要环节,招生院校和招生部门都须遵守以下9项原则:

     1、提前批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考办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的120%,在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一次性投档,一次性投档完不成计划的,再按缺额的120%投档。

     2、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

     3、高职(专科)分两段进行投档,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

     4、体育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核录取。

     5、艺术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招生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方式分三种:在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按合成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6、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投档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7、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2007年全国共有53所高校有资格招收艺术特长生),在招生院校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投档,对个别艺术特长突出,高考总分低于招生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招生院校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省招考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投档。艺术特长生未经省招考办备案、公示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不予投档。

     8、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已入选的考生(2007年全国共有59所本科高校有资格自主选拔录取),在招生院校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同批次录取开始前向招生院校投档,未经省招考办备案、公示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不予投档。

     9、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007年全国共有235所高校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在本科二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投档;对个别体育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总分达到本科二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投档;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和体育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省招考办备案、公示以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不予投档和录取。

     各批次录取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即在某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院校招生计划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直至达到所要求的调档和投档比例数(不含其中的照顾录取对象)。

     以上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保送生、部分高校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其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面试、测试、考核等均已结束,合格考生名单现正在通过招生院校及我省和教育部有关网站公示,其投档及录取均不占招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其中,保送生、部分高校部分外国语专业单考单招,将在高考前办理投档及录取手续。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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